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全面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做好国家、省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反映问题的整改,切实维护好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就做好近期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矿违法行为。
要按照《达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安全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的要求和安排,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形成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近期,一是要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重点检查勘查项目是否存在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要坚决查处;二是要对矿产勘查开采的各类违法线索、举报信息、案件立案查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专项工作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案件等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对举报的超层越界开采线索必须进行实地核查,应立案查处的立即立案查处,该吊销证照的及时吊销证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及生产安全的线索及时移交案件部门查处。
二、主动配合协调,全面清理证照过期和关闭矿山。
要主动沟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证照过期和关闭矿山的清理工作。一是要认真清理已关闭淘汰矿山的证照注销情况,应注销但尚未注销的立即启动注销程序;二是全面排查关闭、废弃矿山的矿井现状,发现未封闭井口、充填井筒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立即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封闭充填;三是要全面清理辖区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矿权,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统计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停止火工产品的供应。
三、持续严防死守,切实落实地灾防治工作任务。
要按照省、市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全省、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履行汛期国土资源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措施,全力防范应对有关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要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摆在国土资源领域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职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要组织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切实确保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本通知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局。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