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法制局:
贵办于2017年10月19日对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对照检查组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成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局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行政复议方面
一是制定了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规定,详细罗列了需要审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事项。
二是规范立案审查事项,加强对是否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已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等事项的审查。
三是制定了规范的行政复议受理审批表。
四是针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很多没有盖骑缝章的情况,我局已发文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在上报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同时要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据材料,对证据材料的内容和盖章都规定了明确的标准。
五是制作规范的调查笔录。笔录中包含调查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人员及被调查人员的签名等必要事项。
六是对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相关复议文书的制作进行统一编号登记。
七是加强行政复议立卷归档工作,针对这次评查出现的卷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分的情况,我局根据检查组的意见,加强了对卷内材料的排列和证据区分。
二、行政应诉方面
一是加强对应诉案件材料的收集,做到法律文件、相关证据、资料的齐全、完整。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案卷的立卷、归档工作。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何 飞 联系电话:0818-238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