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局有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5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51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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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5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51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