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秀英)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10-17    访问:

李秀英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03413号、000169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英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