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10-13    访问: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通川区国用(2001)字第03319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人民政府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