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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克鹏土地证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6-08-03    访问:

何克鹏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南北干道南延线东侧“裕丰天悦名居”A2单元22号的房屋一套,于2013年办理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达州市国用(2013)第05517号土地证现已遗失,何克鹏于2016512在《达州日报》第16289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现我局公告达州市国用(2013)第05517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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