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兰(51300119711115002X)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他证达字第201515120168号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兰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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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兰(51300119711115002X)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他证达字第201515120168号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兰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