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蒲正书:(已故) 蒲海洋 | 蒲海洋 | 子女:蒲海洋 | 无 | 川(2020)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995号 | 达川区翠屏街道达川大道二段447号2单元7楼1号 | 85.84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十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336501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