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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孙龙)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3-25    访问:

孙龙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07)字第5575,《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3284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龙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