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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3-04 访问:次
黄因平、高峰因保管不善,将房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1)字第0668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因平、高峰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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