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仕英、颜福江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9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仕英、颜福江
2020年2月4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2-04 访问:次
崔仕英、颜福江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9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仕英、颜福江
2020年2月4日
上一篇: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冯霞)
下一篇: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余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