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03执503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房权字第201506160036号,达国用(2015)字第6201号 | 邓智林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权 | 达川区通达西路921号4栋1单元9楼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02月04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2-04 访问:次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03执503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房权字第201506160036号,达国用(2015)字第6201号 | 邓智林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权 | 达川区通达西路921号4栋1单元9楼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