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2-03 访问:次
刘邓波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8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邓波
2021年2月2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定强,唐玲)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肖佰年 何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