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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定强,唐玲)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2-03    访问:

刘定强,唐玲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407070109号;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5)字第079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定强,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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