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邓礼菊、李荣兴(已故) | 邓礼菊 | 妻子:邓礼菊 子女1:李慧 子女2:李瑛 子女3:李琼 子女4:李艳 子女5:李敏 | 李慧 李瑛 李琼 李艳 李敏 | 达国用(2005)第07082号 | 达县南外镇通达西路(立石子路) | 61.76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十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336501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