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5 | 陈茂容、何治平(已故) | 何安均 | 妻子:陈茂容 子女1:何安均 子女2:何安芳 子女3:何安燕 | 陈茂容 何安芳 何安燕 | 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999号 |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三里坪街26号B幢7-9-4 | 94.32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十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336501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