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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孙玲 杨子文)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9-21    访问: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2执1182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127004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4)第02542号

孙玲

杨子文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1702001004GB00015F00010105

通川区来凤路中段美时尚商业广场J033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