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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萍、何礼)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5-07    访问:

陈萍、何礼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201606270071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16)第089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萍、何礼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