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鹏飞、花彦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产证:00029687,001157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鹏飞、花彦
2020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29 访问:次
章鹏飞、花彦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产证:00029687,001157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鹏飞、花彦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