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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章鹏飞、花彦)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29    访问:

章鹏飞、花彦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产证:00029687,001157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鹏飞、花彦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