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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自均、周再平)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1-16    访问:

刘自均、周再平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79号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自均、周再平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