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姚贾兰)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1-13    访问:

姚贾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达市共住字第24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贾兰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