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法律文书 |
1 | 达州市西城荷叶街潘家巷市委招待所宿舍楼2幢3-7-2号 | 罗学财 | 房产证:00016088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1)字第02007号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515号之三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5-16 访问: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法律文书 |
1 | 达州市西城荷叶街潘家巷市委招待所宿舍楼2幢3-7-2号 | 罗学财 | 房产证:00016088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1)字第02007号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515号之三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