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贵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住4912号,国土使用证:通川区国用(2001)字第010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贵
2019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5-15 访问:次
张明贵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住4912号,国土使用证:通川区国用(2001)字第010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贵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