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谭孝富(已故) | 张启碧 (张啟碧) | 妻子:张启碧 儿子:谭歆 | 谭歆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42841号、达州市国用(2004)第08293号 | 通川区檬子垭县供销社联营公司综合楼2单元3楼1号 | 65.25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