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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周发元)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4-28    访问: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权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江师玉(已故)

周发元

丈夫:周发元

儿子:周均

周均

达州市房权证住权字第00021060号、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2809号

通川区张家湾邮电住宅楼2单元7楼1号

120.3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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