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不动产继[2019]第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代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吴应金(2002年去世) | 张华珍 | 妻子:张华珍 儿子:吴明建(1999年去世) 女儿:吴明秀、吴明文 | 吴承林(系吴明建之子) | 吴明秀、吴明文、吴承林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85430号、达州市房私权共字第00005706号、达州市国用(2006)第03640号 | 通川区牌楼路39号2幢1单元14号(原牌楼路39号1单元10楼2号) | 124.97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