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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成都巨利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11-05    访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产权证号

法律文书

1

通川区金山南路3幢388号-23号(原欧鹏小区3幢1层内7号门市)

成都巨利贸易有限公司

房产证:201304180199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3)第03579号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7101执恢14号之一

2

通川区金山南路442#附4#-10#、12#-15#、17#-20#

成都巨利贸易有限公司

房产证:2013041101645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3)第03576号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7101执恢14号之一

3

通川区金山南路3幢388号-23号(原欧鹏小区3幢1层内7号门市)

成都川商融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他项权证:201406260108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7101执恢14号之一

4

通川区金山南路442#附4#-10#、12#-15#、17#-20#

成都川商融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他项权证:201406260109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7101执恢14号之一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