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01606号,国土使用证: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27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静
2018年11月2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11-02 访问:次
张静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01606号,国土使用证: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27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静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