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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苏汉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2-07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苏汉林因保管不散,将达州市通川区村镇房权证私权字第2010116号房产证、通川区国用(2014)第06011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汉林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