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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顺达、黄定坤 )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2-06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谭顺达、黄定坤 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2)第03210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顺达、黄定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