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寨、徐峰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房权证第000649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寨、徐峰、熊洁(代)
2017年11月5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1-07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寨、徐峰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房权证第000649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寨、徐峰、熊洁(代)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