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冉秀英 周绍华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109718号和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国用(2012)01663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秀英 周绍华
2017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1-01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冉秀英 周绍华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109718号和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国用(2012)01663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秀英 周绍华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