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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曼琦)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1-14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曼琦 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8)08913号、房屋所有权证0008214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曼琦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