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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江师科 黄汉琳)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9-19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江师科 黄汉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15478,国土使用证号达州市国用(2001)第04212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师科 黄汉琳

201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