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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其勇 李永念)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9-19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谭其勇 李永念因保管不善,将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15)第03844号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其勇 李永念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