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8-14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潭顺茂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达州市国用(2009)第260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潭顺茂
2017年8月10日
上一篇:公告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达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