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默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城区周边乡镇边角地的建议》(第08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土地,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口与耕地的比例,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将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通俗的说就是“人随地走”。
二、在现实征地中,确实存在好田好地征用后下余边角地的情况,一般是采取农业生产恢复和补征地两种方式解决。在征地中形成的“夹心地”、“边角地”、“飞地”及“死地”能够通过修通道路与外界相联,不影响生产生活的,由征地单位出资恢复通行条件,并与生产连接路一并考虑,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叠加一些土地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统筹资金使用,达到更便利、更科学的进行农业生产。对于确实不能恢复生产的,要求征地方纳入红线征地范围,进行征地补偿和社保安置。
三、今后在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此类情况的关注,整合农、林、渔等农业部门资源,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建管科 罗 颂 电 话: 2370127、13982804078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