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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实现集体土地利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走在全省前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2-11-08    访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相关要求,达州市及时组织专门机构,抽调专门力量,充实专业人员,共投入专项资金967.925万元,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与,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26838宗,面积1622580.19公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1481669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4416宗,发证率100%,实现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协作有力。达州市接到省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目标任务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国土资源局局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分工合作制和限时完成制度,按照职能职责分解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资料收集、地籍调查、技术指导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农业局和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村界图并负责对村界的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林业局配合山林的确权认定工作;水务局负责水库界限的确定;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土地登记发证所需的户籍资料;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社干部指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责分工明晰,及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工作质量。

二是注重宣传发动,争取支持。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前,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国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各乡镇召开村社干部动员大会。同时,采取了发布公告、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奠定基础,从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严格招投标,作业规范。除开江县由于财政经费比较紧,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没有对外进行招投标,由国土局自行承担此项工作。其他县(市、区)都是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作业单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内部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了片区工作组,分片区承担外业协调和内业工作。都搞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较好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确权登记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然后全面推开。一般采取内业、外业同时推进,这样既节省时间,还可以相互检验,发现和纠正问题,少走弯路,节约经费。外业调查主要采用实测与调绘相结合的办法,城镇及城镇附近,一般采用实测的办法进行,确保了权属界限清楚。认真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要求,做好了权属调查、宗地图绘制、争议调解、表薄册填写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村社干部现场指界、签章、填写相关表格和资料等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内业、外业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四是及时总结经验,试点先行。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召开全市性工作推进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市交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具体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实行目标考核,依法确权登记发证。各县(市、区)在具体工作中,都先在1-3个乡(镇)进行了试点,开展了较好的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总结经验,找准确权登记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然后全面推开,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带领专业技术人员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多次派出由科室人员组成的督查组进行工作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