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矿产勘查开采“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要求,局党委决定于9月中旬至10月底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过对矿山企业的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以及与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意见交换,督察组发现一是矿产资源开采方面。个别非煤矿山未按要求停工,还在继续生产,且涉嫌越界开采;对过去存在越界开采的煤矿,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纠正过程中执法不力、不到位;个别煤矿在在停工期间没有继续送风;部分矿山的隐患排查台账没有做到每天一记录,内容简单,整改效果无记录;二是矿业权人证照、资料方面。部分企矿山业存在证照不全、即将到期等问题,资料管理管理不规范、不细致。三是矿山环境方面。部分矿山企业没有足额、按时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部分矿山的工业广场材料摆放杂乱、不整洁,堆渣场的挡渣墙高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矿山的办公房位置偏低,受洪水威胁性很大。四是矿山避险场所建设方面。部分矿山企业所在地理位置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且没有建立避灾场所。
督察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研究、综合考虑,要求矿山企业一是要改变观念、更新认识。矿山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二是要加强管理。矿山企业要加强对被整合矿山的管理;在矿区范围内按照要求设立采矿权标识牌;加强对企业文件、资料的精细管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等问题的思考,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三是要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矿山企业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每天都排查,有排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设并保护好矿山地面应急逃生通道与避险场所。
要求各(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一是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要按照市局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对矿山安全、地质灾害、交通消防等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特别不能忽视基层国土所的安全工作。二是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对矿山越界开采、矿山企业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大型建设项目地灾评估、农房建设地灾防治、矿山避险场所建设等问题的监管。三是要积极作为,主动反映有关情况。对在这次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函告有关部门。四是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开展好“打非治违”工作。要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矿管、地环、法规监察、执法大队等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邻的矿山要加强互检。四是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不畏困难,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