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局执法监察支队严把“六关”堵越界开采行为,全面遏制越界采矿行为,先后查处22起煤矿越界采矿案件,其中跨县(市、区)越界采矿案件8起,依法收取罚没款近300万元。
严把线索初核关
执法监察人员收到举报线索后,首先对涉嫌矿山企业的采矿登记资料、年度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图件进行内业审查,了解企业的采矿登记、开采设计、矿区范围和生产情况,从资料上判断煤矿企业是否涉嫌越界采矿;其次组织采矿技术人员深入井下,现场查看煤矿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最后对涉嫌越界开采的煤矿,要确定煤层的名称、赋存层位、层数与厚度,判断越界开采的大致范围,以及是否需要开展专业鉴定工作。据统计,在查处的22起越界采矿案件中,有13起委托专业地质队伍进行了鉴定。
严把经费筹集关
对需要开展专业鉴定的矿山企业,采取的资金筹措办法是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委托鉴定单位,由违法者按责任大小承担鉴定经费,此举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和煤矿企业的理解,一些受害者主动提出愿意承担鉴定经费。达州局按照此办法成功查办了省、市纪委牵头交办的2个越界采矿案件。
严把安全管理关
一是要求下井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认真履职,若遇巷道垮塌、封堵等,由矿方及时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疏通,绝不能酿成安全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二是涉及启封封闭点的,由实施封闭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启封,封闭时间过长、安全隐患大以及出事矿井,由企业和鉴定单位会同矿山救护队进行启封;三是测量鉴定报告经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矿方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煤矿企业及时拆除越界部分的相关设施,用水泥、砂浆和条石重新封堵越界巷道并加强日常监管。
严把专家评审关
案情简单、情节轻微、煤矿企业异议不大的,由鉴定单位组织专家内审,出具鉴定报告;案情复杂、情节严重、煤矿企业争议较大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和征求各方意见,鉴定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鉴定报告。
严把调查取证关
一是收到举报线索后及时收集涉嫌矿山企业的采矿登记资料、年度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图件;二是会同测量人员下井现场了解井下实情,并分别向井上、井下管理人员取证,了解越界采矿的组织实施过程;三是鉴定报告经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及时补充核实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
严把定性处罚关
一是准确认定行政违法责任主体,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工作中不存在违法主体认定不清或者认定错误,也没有出现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二是量罚适当。越界采矿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应重处,但考虑煤矿企业承担了鉴定费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款时适用了低限,多数煤矿企业主动履行了处罚事项。
严把回访监管关
越界采矿案件查处结案后,在书面要求矿方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通过回访进一步优化执法形象,防范煤矿企业发生新的越界采矿行为,减少执法人员的履职风险。
(郭四军 潘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