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大竹县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征程。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仪式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代表大竹县委、县政府致辞,他指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不动产登记当事人的负担;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朝晖要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要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保障权益、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证效率,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
据悉,8月22日,大竹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从2016年8月29日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受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大竹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目前,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暂设窗口10个,可基本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需求。下一步,大竹县将不断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与房产、农林等部门的协调,加快登记档案移交和登记数据整合,为全县不动产权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图为大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朝晖
共同为不动产登记局揭牌
图为大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授印,
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冯达春接印
图为大竹县颁发不动产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