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达州市境内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的矿业权人。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2、申请条件依据
3、申请材料依据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申请条件
(一)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而停办、关闭矿山。
(二)已决定或批准停办、关闭矿山(含政策性关闭矿山)。
(三)已缴纳有关费用,履行法定义务,无违法采矿行为。
(四)有相应的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料,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报请有权部门审查批准。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可在采矿权电子报盘系统中自动生成打印或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无 | 无 | |
2 | 采矿权注销申请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盖章处签字。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示范文本2、采矿权注销申请报告.pdf。 | 无 | 无 |
3 | 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缴纳矿业权占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价款)、有无违反矿法行为等情况的意见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示范文本3、县(市、区)、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有无违反矿法行为等情况的审查意见.pdf。 | 无 | 无 |
4 |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示范文本4、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pdf。 | 无 | 无 |
5 | 相应的矿山闭坑报告、残留储量登记书、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料及批准文件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示范文本5-1、闭坑报告.pdf、5-2、残留储量登记书.pdf、5-3、安全隐患证明.pdf、5-4、水保批复.pdf、5-5、环保批复.pdf。 | 无 | 无 |
6 |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企业法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企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详见: 示范文本6、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pdf。 | 无 | 无 |
7 | 政策性关闭矿山及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既未申请延续登记也未依法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矿山,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政策性关闭矿山依据政府关闭决定),逐级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公告无异议后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网上报送要求:无。 | 无。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无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40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00-5:00。
十八、办理地点
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45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0125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