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二、适用范围
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当事人可以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八)地役权。
2、申请条件依据
3、申请材料依据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利用他人不动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 1.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3.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 详见: 格式文本申请书.docx、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无 | 无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 详见: 示范文本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doc、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 无 | 无 |
3 | 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 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 详见: 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png。 | 无 | 无 |
4 | 地役权合同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无固定格式。申请人提供。 | 无。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送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依法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38-4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1559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