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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成果资料目录编制公布与信息查询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1-03    访问:

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适用范围

无。

三、事项决定权

省、市。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9号令)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令)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申请条件依据

无。

3、申请材料依据

无。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无。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申请条件

七、申请材料

无。

、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http://www.webmap.cn/),进入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四川站点,自行查询测绘成果资料目录信息。

十、审批决定

测绘成果资料目录信息。

十一、办件类型

即办件。

十二、办理时限

当日取件。

十三、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00-5:00

十八、办理地点

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45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0125 0818-2309213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