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适用范围
法人单位,拟使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或使用本省军事测绘成果。
三、事项决定权
国家、省、市。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十五条规定“需要使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函手续。 需要使用本省军事测绘成果的,凭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成都军区有关部门按照军事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办理使用手续” 。
2、申请条件依据
3、申请材料依据
《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十四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六)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或者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七)其他有关材料(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申请条件
(一)法人,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从事资料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存放设施与条件;
(四)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申请表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格式文本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示范文本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空白).doc、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样表).doc。 | 无 | 无 |
2 |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正文部分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2. 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材料样本身份证-模板.jpg。 | 无 | 无 |
3 | 申请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材料种类:复印件。正文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材料样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ng。 | 无 | 无 |
4 | 申请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 材料种类: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 指本单位目前正在执行的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可直接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2.盖单位公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示范文本成果档案管理制度.docx。 | 无 | 无 |
5 |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 材料种类:原件。单位落款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法人代表签字。2、加盖公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格式文本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doc。 | 无 | 无 |
6 | 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来源证明材料 | 材料种类: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 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可以是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或者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2. 盖单位公章,盖骑缝章。网上报送要求:上报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示范文本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合同.docx、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设计书.docx、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批准文件.pdf。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或《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6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6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00-5:00。
十八、办理地点
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45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0125 0818-2309213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