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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6-27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认识,明确项目实施范围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自觉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确定辖区内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立项实施。

二、加强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做好项目立项前的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评估论证工作,明确项目主体工程量及匡算投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工作衔接,按要求建立辖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依法依规确定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并按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规范高效。

三、加强监督,建立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要将进入储备库的单位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进行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在项目实施期间,对承担单位未按合同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要做好记录并予以通报,并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4日

达市国土资发〔2018〕49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