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17〕37号)和《达州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的监测监管,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的梳理,对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是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市的环保突出问题(市整改实施方案第二十七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全面整改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去年水质检测的基础上,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质再次进行抽检,对不达标水源地进行评估备案,建立数据库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责任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的监测监管纳入日常工作,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要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测检测,将不达标水源地信息及整改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到市局地环科,市局地环科将对不达标水源地评估备案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的水质达标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