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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5-07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8〕14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和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8〕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

汛期已经到来,各地要高度重视,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防灾责任落实,加强隐患动态排查,持续做好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防灾措施落实到位,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严格值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今年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时间暂定为5月1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职责纪律,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录入。要按照信息报送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强化预警,提高应急处突反应能力

汛期遇强降雨,要继续坚持“一日一会商” “一日一预报” “一日一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基层一线。遇到突发情况要迅速上报并果断处置,按照“三避让”和“两及时”原则及时组织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最大限度减少因发生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3日

达市国土资函〔2018〕281号附件2.pdf


达市国土资函〔2018〕281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