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8〕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完善实施方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督促专业队伍按照省、市会议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尽快将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修改完善,签字确认后于2月12日前报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二、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各地要按照省厅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填报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月报表,各地应于每月27日前将月报表按要求报送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汇总后报省厅。
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该批次项目于2018年5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