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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4-11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民生工程项目工作,及时消除(脱离)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49

达州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

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民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工作思路,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项目的民生工程,确保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取得明显成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总体目标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全市已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防治,组织开展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附件)。

(二)实施130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通过科学规划、科学选址、科学评估,确保搬迁安置新址的安全,使搬迁农户真正能够搬得出、住得稳,生命和财产安全都能得到保障。

三、主要任务

根据专业地勘队伍排查成果,对危害性大、威胁人数多、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4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治理;对危害性较大、威胁农户分散且受威胁农户自愿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避险搬迁130户。计划安排 资金1787.7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 1787.70 万元。

四、工作目标

1)明确项目人员、责任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工作安排,落实好项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建立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工作台账,责任领导要做好项目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具体责任人要做好项目现场管理、按时、准确向市局报送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等民生工程项目进展。

2)明确项目任务、进度。要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落实到具体搬迁户上。一是治理工程项目,要按照时间节点,细化阶段目标任务,5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7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量的70% 10月底前竣工并收集资料,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二是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4月中旬完成避险搬迁户的资格审查和公示,5月必须全面开展避险搬迁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并收集资料,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3)明确项目实施程序、要求。要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和《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达市国土资发〔201594号)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按时完成2018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等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4)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到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属于救灾资金,是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一是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二是要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程序按规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其中治理工程进度款必须拨付到建设单位账户,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必须拨付到搬迁户个人账户,严禁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坚持把保障民生工程资金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在财政资金安排上要突出民生优先,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经费统筹使用效率,多措并举保障资金到位。全力保障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建立民生工程前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强化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2018年度各县(市)区民生工程项目任务考核数


附件

2018年度各县(市)区民生工程项目任务考核数

序号

县(市、区)

治理工程(处)

项目名称

责任人

避险搬迁(户)